日资企业在泰国起步早,2007年,两国签署了《日本–泰国经济合作协定》(JTEPA协议),其取消了双边贸易90%以上的关税,在泰注册日资公司也要依据该协议中的规定来进行,符合条件可向商业发展厅申请外商经营许可。
如何在泰国注册日资公司,简单注册流程如下:
1、 确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营业范围、股东人数、占股比例
2、 拟定章程,递交至商务部审批注册
3、 申请获得泰国日本友好条约FBL从业许可(外资企业特许经营许可证),以获得外贸协议的利益。
快捷咨询通道
泰国热线:063-228-8821,065-983-2298 ; 中国电话:15578119650
根据JTEPA协议要求,获得外商经营许可的主体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 在泰国注册的有限公司(某些类型的注册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申请营业执照)。
2、 公众有限公司的外国人股东人数必须少于50%(某些特定类型的企业则不受外国股东人数的限制)。
3、 至少有1名公司股东必须是具有日本国籍的自然人或根据日本法律设立的法人,该法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① 日本人持有法人资本50%以上的股份
② 大多数董事必须为日本人,授权董事必须是日籍
4、申请证书的人员的股权比例和股份数量必须符合 JTEPA 协议规定的业务类型条件:
· JTEPA 协议中,必须申请外商许可证的行业为:零售业(日本人最多持股75%)、批发(日本人最多持股75%)、广告业(日本人最多持股50%)、酒店业(日本人最多持股60%)、餐饮业(日本人最多持股60%)、管理咨询服务(日本人最多持股100%)、物流咨询服务(日本人最多持股51%)、维护和维修服务业务(日本人最多持股60%)
· JTEPA 协议中,不用申请外商许可证的行业为:①营销管理咨询服务(日本人最多持股49%)、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日本人最多持股49%)、生产管理咨询服务(日本人最多持股49%)、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建筑除外)(日本人最多持股49%)、码头服务业务(日本人最多持股49%)、计算机服务业务及其他相关(日本人持股需少于50%)、大学教育服务(日本人持股需少于50%)。
* 更多必要的限制条件可详细咨询我们
注册泰国日资公司需要大量的技术知识作为依据,更要熟知JTEPA 贸易协议中的条例,文华的律师具有丰富的注册经验,能够依据外商企业法的规定帮助客户确定最适合的商业结构,在日资企业的设立、运营、治理各个阶段提供法律建议,更多关于注册泰国日本友好条约公司以及在经济合作伙伴协议下的权益等信息,可联系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