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资公司的注册程序:
1、拟好公司名交给文华帮助审查是否可以使用
2、必须有美籍董事(至少占50%),可以是美籍公民或是收购了泰国公司的美国企业,且至少持有51%的股份,也就是说美资公司中美方可以持大股且拥有在泰从事业务的特权。
注册时需提供美籍公民护照,将信息发送至美国驻曼谷大使馆的商业服务处进行认证。
3、确定经营范围:根据泰国和美国友好条约,泰国美资公司享有优先待遇,不受泰国外商企业经营法的管辖,但是也有以下限制:不能持有买卖土地、项目不能涉及通讯、运输、信托职能、涉及存托职能的银行业务、土地及自然资源开发、农产品贸易、泰国国内交通等。
4、设立资本:资本的设立需要根据行业来订,一般每项业务的最低资本必须为300万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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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写公司章程,里面包含公司名、注册资本、董事股东人数、国籍、股份配比等
6、递交注册文件,申请美国友好条约FBL从业许可(外资企业特许经营许可证)。
美资公司为了获得”泰国友好条约”的保护,需根据其中的规定进行注册。要申请获得泰国“友好条约”认证,阶段1,文件归档,阶段2: CS认证(即CS政府部门向商务部泰国商业登记局提供认证申请,以证明该公司是美国管理和拥有的公司)。阶段3:经CS认证后,将上述注册文件的原件递交至商务部进行登记并完成认证程序。
至此,美资公司才能享有泰国“友好条约”中的国民待遇。
注册泰国美国友好条约公司流程很复杂,如果不熟悉相关条例很耗时,所以在注册前咨询相关法律条例是非常有必要的,提前商议方案可大大缩短注册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