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泰国注册FBL公司?

作者:泰国文华会计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7-01

FBL被称为外商经营执照,英文全称Foreign Business License。泰国法律对外籍公司/投资者申请FBL会有限制规定,是由商务部颁发的允许其在泰国从事特定限制类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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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L公司的股份构成可分为2种:

1、 被授给希望在泰国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即过半数公司股权由非泰籍所有)或外国投资者。

2、 在所批准的业务领域实现100%外资控股来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该执照,必须先核查其业务所属类别是否被泰国外商经营企业法所允许。其中一些业务类别是完全为泰籍所保留的。

 

外商经营企业法规定了以下三类营业活动:

1. 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商业

2. 有条件的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商业

3. 尚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商业

其中第二条中提到的条件即指,除非内阁授予的许可以及除非获得商务注册厅(CRD)总经理授予的许可。


以下注册资金到位则无需申请FBL即可经营:

a、零售类

b、批发类+进出口

c、零售类+批发类+进出口

d、企业注册资本达到数额:可以从事公共基本设施建设、运用新型机械设备、特种技术和专业管理等的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等。

注意:具体数额可联系文华事务所根据您的业务进行查询。

 

总的来说,FBL的申请需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向商务部递交申请后,按照普通注册公司流程即可完成注册,申请过程复杂而漫长,可能要4个月才能获得审核结果,有不通过的可能性,为此,文华事务所强烈建议您在申请此类执照前咨询本所。我们可以帮助客户分析申请FBL的计划, 为满足客户在泰国全外资经营和承接在泰国大型政府项目的要求寻找或完善更适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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